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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安徽省环境评价分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安徽省环境评价分会的工作影响,加强安徽省环境评价分会网站的维护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网上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保证网站高效运作和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分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网站的宗旨:宣传生态环境知识、报道分会工作动态、传播行业发展信息、交流行业工作经验、服务分会成员单位。

第三条 分会网站名称为“安徽省生态环境网”,注册域名为:http://www. eeaah.net。是安徽省环境评价分会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互联网上设立的统一、规范的网站,是分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唯一官方网站。


第二章 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 分会网站遵循统一管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 分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安徽省生态环境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更新、运行状况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

(一)   网站运行的策划;

(二)   网站工作人员的选定与管理;

(三)   版面调整、栏目内容审查;

(四)   对外发布分会动态信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   对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调整。

第六条 从事分会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 分会网站信息指定专人通过自编、报送、网上汲取

等方式获得。信息发布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八条 分会网站载录信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 分会网站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

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十条 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信息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 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所有信息需经分会秘书长审核后上传发布。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各会员单位将需上网发布的信息,上传至网站后台指定栏目(直接登录网站首页后台管理),并及时、主动与网站管理员联系,管理员报经分会秘书长审核后发布。


第四章 网站管理与维护

第十二条 分会网站在分会秘书处的领导下建设和运行,由分会秘书处全面负责分会网站的总体规划、建设、管理、网站运维等工作。

第十三条 秘书处委托网络专业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有关网络设备,保证网站正常安全运转。

第十四条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向分会网站提供信息并经常浏览网站,关注网站的最新动态。要积极参与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栏目增减和调整建议,为网站建设献计献策。如栏目涉及修改,提出修改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实施。涉及修改页面信息发布程序:提报→分会秘书长签字确认→联系服务外包公司修改页面→分会秘书长统一审核发布。

第十五条 网站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以及网站管理后台的账户和密码为秘密信息,仅供网站管理人员和分会秘书处使用。要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泄漏信息。如果发生泄密事件,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工作考评

第十六条 建立信息报送登记制度,每半年度通报一次各会员单位上报和发布的信息情况。

第十七条 每年召开一次网站工作会议(可纳入会长办公会议题),总结部署工作,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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